台南縣立永仁高中圖書館「圖書借閱」規則
壹、學生進入圖書館,出示本人借書證,逕自進入書庫自由選擇架上自己喜歡閱讀之圖書。
貳、將欲借閱的圖書,交由圖書館館員或工讀生辦理借書。
參、檢視書後的到期單,於歸還日期時請攜帶所借書籍放置圖書館櫃臺上,由館員或工讀生處理。
肆、若所借出之圖書尚未閱讀完畢,請到出納台辦理續借手續。
一、培養學生的求知興趣與閱讀習慣,增進自學能力。 二、充實圖書,提供教職員工進修及教學上所需之參考資料。 三、圖書館電腦化,力求檢查方便,使出借及歸還手續簡便。 四、發揮圖書功能,使圖書館之藏書、報章、雜誌,各盡其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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